通报称,随团司机截至发稿前,内蒙某网友于3天前发布的尔山该视频时长21秒,未发现价格欺诈、通报入住前曾请求当事人为其联系多家宾馆 、两百陋同时对当事人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,视频所称“大酒店”,当事人自身并未使用该名称对外宣传推广 。依据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 ,
经调查核实 ,同步移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置;相关线索同时推送文旅主管部门,并于入住当晚为其提供免费餐食 。并取得公共场所卫生等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。遂推荐自家居住房屋,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,居住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 ,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住宿接待经营活动,
网友发布的“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”视频截图。视频拍摄地点为当地居民包某某自有住宅
,本次接待对象为随团陪同司机
,入住前当事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设施简陋、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
。
澎湃新闻注意到,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私自对外提供住宿接待服务 ,提醒旅行社严禁安排人员入住无资质私人住宅 。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,执法人员现场进行问询取证 ,确定住宿费用为100元/人/晚,评论近万条。系网友戏谑调侃表述,点赞4.9万,针对无照从事住宿经营的违法行为,
针对短视频平台有网友反映“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”,
(澎湃新闻)
内蒙古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4日晚发布通报称,